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 邹铭
  • 日期:2021-10-28
  • 1297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师生:

       根据学校2021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现正式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初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执行。

二、院系初审推荐

       2021年学校分配给校部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3名,硕士30名。各院系推荐名额为博士生不超过1名,硕士生不超过2名(如推荐2名需排序)。每名参评学生须按学籍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和评选。

三、学生书面材料准备

       1.拟申报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评审情况”、 “研究所意见”均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

       2.拟申报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附件3),双面打印,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与所有表格中填写内容顺序保持一致;原件备查,各类复印件均需本人和导师签字确认)。

       3.以上材料均需内容一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交至玉泉路校区人文楼230,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名+姓名”格式命名,并打包发送至zouming@ucas.ac.cn。

       4.有关申报材料仅限于在国科大攻读现学位期间的成果。

       5.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15:00,逾期不再接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评审程序

       1.学院初评结果于11月4日之前在院官网进行公示,并通知到学生。学院于2021年11月5日16:00前将《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于2021年11月9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结果在校部网站公示。
       3.公示结束后,院系根据初评结果完成网上审核。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结果将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到学生处。

五、系统数据提交

       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学生通过系统申报,导师审核提交学院,院系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通过系统完成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申报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在截止时间之前上报学院。

       2.要求统一采用会评并票决的形式进行。

       3.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学院对申报学生信息、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提前公示,评审结果需要当场公布,并通知到学生。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88256339

邮箱:zoumin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