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义在国科大马克思主义论坛阐释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的理解

  • 邹铭
  • 日期: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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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2日晚,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论坛第21讲通过腾讯会议举办,南开大学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凤义应邀作题为“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的理解”的学术报告。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宏芳主持讲座。国科大马院院长王庭大,以及国科大和其他高校师生200余人参加论坛。

       刘凤义教授以问题为导向,从四个方面阐释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一、如何认识基本经济制度的制度属性;二、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三、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关系;四、如何在“进课堂”中体现新内涵的精神。

       就“如何认识基本经济制度的制度属性”,刘凤义从“经济制度究竟属于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这一问题入手,进行了具体讲解。他指出,当某种生产关系意义上的经济制度得到政治、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后,这时的经济制度就具有了上层建筑的外壳形式,体现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这一过程意味着,人们在客观经济关系中的经济“权力”(Power)得到上层建筑认可后,形成了各项具体的经济“权利” (Rights) 。比如“产权”就是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法律用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基本经济制度内容的拓展是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这表明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是建立在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基础之上的。

       就“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刘凤义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如何理解《决定》中关于基本经济制度新内涵的‘等’字”;“新内涵的三句话共同构成基本经济制度还是三句话是三项基本经济制度”;“为什么基本经济制度内容要拓展为三个方面”;“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基本经济制度强调的是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决定》中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关系”。

       就“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关系”,刘凤义指出,在基本经济制度中,所有制具有决定性地位。所有制性质决定分配性质,也决定市场经济性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决定了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性质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在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为主体又具有基石性的作用,公有制决定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在基本经济制度中属于根本制度,具有“普照的光”的作用,体现了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刘凤义还阐述了分配制度体现所有制关系,同时具有复杂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实现途径等问题。

       就“如何在‘进课堂’中体现新内涵的精神”,刘凤义教授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新内涵要进入到不同的思政课中,但具体方式要有所不同。他概括为四种方式:比较式、接入式、渗透式和背景式,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思政课的具体例子,作了详细讲解。

       讲座后,李宏芳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简要总结。参加论坛的师生积极提问,刘凤义教授都作了详细的解答。

(马克思主义学院)